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8160232-1.aspx
(中央社馬來西亞莎阿南16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法院今天裁定,由於證據充足,將繼續審理兩名女子被控謀殺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一案。
法官阿瑞芬(Azmi Ariffin)聽取檢察官陳述後表示,有充分證據足以指控印尼女子席蒂艾沙(Siti Aisyah)和越南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涉及謀殺罪。這兩名女子去年2月在吉隆坡國際機場,涉嫌朝金正男臉上塗抹VX神經毒劑。
阿瑞芬在吉隆坡市郊的莎阿南(Shah Alam)高等法院裁定說:「因此我要求她們對各自被控罪名提出答辯。」
兩名女子聆聽裁定,看起來很震驚,滿臉淚水。
雖然檢察官堅稱他們掌握有力證據,她們的家人堅信,兩女被騙執行冷戰時期的殺人手法。家人原本滿懷希望她們可以無罪獲釋,得知法院今天的裁定後大受打擊。
兩女如遭定罪,將面臨絞刑處死。(譯者:羅苑韶/核稿:嚴思祺)1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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