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7230177-1.aspx
(中央社河內23日電)越南平順省6月中旬發生示威遊行,隨後演變成暴動,造成多名警員受傷及經濟損失。當地法院今天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判處10名示威者24個月至4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越南平順省等地民眾6月10日至12日上街示威遊行,抗議政府擬通過「經濟特區法」草案,延長外商租地年限。
這是平順省法院近日第2次開庭審理示威者。法院於12日指控另7名示威者包圍省政府時,丟擲石頭和汽油炸彈攻擊警方,以類似罪名對他們判處18個月至3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天法院判處的10名示威者涉及平順省雖峰縣6月10日發生的暴動,他們被指控在當地一號公路攔車,導致嚴重交通壅塞情況,在警方採取驅散行動時,以石頭向警方投擲,造成多名警員受傷及警車受損。
越南快訊新聞網站今天報導,平順省雖峰縣法院上午開庭審理這10名示威者。
報導指出,這10名被告在法庭上承認犯錯,感到後悔,希望法院從輕量刑。
法官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已嚴重影響一號南北重要公路通行及社會治安情況,因此對他們判處24個月至42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編輯:陳惠珍)1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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