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7090152-1.aspx
(中央社仰光9日綜合外電報導)緬甸法官今天裁定,被控在報導洛興雅危機期間違反國家嚴苛機密法的兩名路透社記者必須面臨審判,若遭定罪,恐面臨長達14年徒刑。
法官耶溫(Ye Lwin,音譯)說,緬甸籍的32歲記者瓦隆(Wa Lone)和28歲記者喬索歐(Kyaw Soe Oo)雙雙「以違反國家機密法遭起訴」。
兩人遭緬甸當局拘押近7個月期間,法院已進行多場預審聆訊。
路透社說,兩名記者報導洛興雅穆斯林大屠殺事件,只不過是做好自己份內工作,並敦促法院駁回此案。
不過法官裁定,已有足夠證據證明政府官員「蒐集到相關證據」,因而將此案交付審判。
瓦隆和喬索歐去年12月被捕,被控持有與衝突不斷若開邦維安行動有關的外洩敏感文件。
人權團體和外國觀察人士痛批這些指控是對媒體自由的攻擊,意圖阻止媒體報導洛興雅危機。
在預審聆訊期間,檢方主張瓦隆和喬索歐企圖取得「機密文件」,必須按照英國殖民時期訂定的機密法加以懲罰。
兩名記者則說是警方設局陷害他們入獄。
瓦隆和喬索歐當時正在調查10名洛興雅穆斯林在若開邦印丁村(Inn Din)遭屠殺事件。(譯者:劉文瑜/核稿:鄭詩韻)1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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